疫情税收减免会计分录
〖壹〗、疫情期间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不同税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时 ,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此处理体现了增值税减免的直接收益性质,符合会计准则中“营业外收入”核算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的要求。

〖贰〗 、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处理当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 。

〖叁〗、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疫情期间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此处理反映了企业因政策优惠减少的增值税负担,同时将减免金额确认为非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
〖肆〗、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处理如下:第一种情况:直接减免增值税企业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减免金额,并将优惠部分计入损益类科目 。

疫情捐赠物税务处理
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 ,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需注意,捐赠用途需明确用于应对疫情,且捐赠渠道需符合规定 。
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征 ,以及申报方式三方面内容。
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规定,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情况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企业或个人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类,具体如下: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六期)
〖壹〗、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
〖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明确 ,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的文化演出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无论选取一般计税方法还是简易计税方法 ,均可以按规定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不受36个月限制。
〖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增值税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在此期间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同样减按1%征收 。可选取按3%开具发票的情况纳税人可自愿放弃减税优惠,按3%征收率开具发票。
〖肆〗、职工福利性质的支出:如果不是疫情防控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所发生的必要支出,而是公司出于保护员工健康发生的职工福利性质支出,一般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