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公安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
〖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若干问题审理指南》主要包含总体要求、受理条件、实体审查、裁判标准四方面内容 。总体要求:审理房屋征收补偿行政案件需遵循服务经济发展 、注重权益保障、监督征收补偿、多元化解纠纷等原则。

〖贰〗 、举证责任转移: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2条 ,若原告证明被告侵权可能性较大,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需证明其未侵权或原告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优势:减轻原告举证负担,提高审理效率 ,尤其适用于侵权手段隐蔽或被告行为明显的案件。

〖叁〗、地方文件补充说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发布多项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赔偿标准适用规则,例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高法电〔2022〕337号) 。江苏高院《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指南》及各地中院指导意见(如盐城、常州 、苏州等地)。
〖肆〗、解读:江苏的审理指南明确了属于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仍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伍〗、比较高人民法院及各地法院关于民间借贷 、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文件和实务意见汇编如下:比较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司法文件《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明确民间借贷合同效力、利率上限(LPR4倍)、虚假诉讼认定等核心规则 ,统一裁判标准 。
〖陆〗 、例如,江苏高院《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指南(二)》规定,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为夫妻一方时 ,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配偶请求排除执行的,不予支持 ,但需在执行异议之诉中认定其份额并判决不得执行该部分。

统一认识 、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统一认识、凝聚力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基层公务员需通过强化思想引领与行动自觉,将党的领导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实践效能。具体可从以下层面展开:统一认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筑牢依法治国的思想根基坚持党的领导是基层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原则 党的领导为基层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政治方向与制度保障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推动国家发展及个人成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激发发展内生动力突破传统思维束缚:全会强调“改革创新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 ” ,要求摒弃按部就班的惯性思维,主动适应时代变革。
结语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彰显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必须坚持法治与改革同频共振,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行为 、保障权益 。作为个体,我们需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为构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贡献力量。
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文件
〖壹〗 、在信息公开申请中,文件被标注为不予公开通常基于以下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旨在保护国家秘密、公共安全、第三方合法权益及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信息等: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Fourteen〗、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贰〗、不予公开的文件,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依申请公开的 。不予公开的文件是否可以依申请公开 ,主要取决于文件的性质、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文件性质与内容:对于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文件,由于其内容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通常被认定为不予公开。
〖叁〗、以下是一些国家反复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典型案例:陈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案陈某自2019年起以“遭到网络攻击”为由,向各地通信管理局 、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提起多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或履行法定职责申请 ,并进一步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其申请内容涉及多部门,且行为呈现长期、反复 、大量特征 。
〖肆〗、“不予公开”文件一般情况下不能复印。文件不予公开有两种可能:『1』一种可能是文件涉密,涉密文件有专门的定密标准 ,行文时首页左上方会有标识。一般来说,没有标注秘级的文件就是不涉密的,涉秘文件一定是不予公开的 。
〖伍〗、可不予提供。非政府信息申请:以信息公开形式提出的信访 、投诉、举报等 ,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行政机关需对不予公开信息进行审查,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需征求意见,对“三安全一稳定”信息需提供充分评估依据 。若对不予公开决定不服 ,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